尊敬王书记,您好!不知道以这样的方式提问妥否:我是一名去年考进宜宾县公务员的应届毕业生,9月初正式报道上班。公务员法规定试用期为一年,为什么现在10月份都结束了,还迟迟没有转正通知?群众路线提高办事效率的作风转变是否到位了?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14年10月29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有特殊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各单位时间不统一,正常的考核也需要一个过程。
二、目前办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都是按批次统一办理,2013年下半年我县共录用了4批次公务员(参公人员),涉及到20多个单位。因为涉及面大,每次在任职定级所需资料审核中都会发现如资料不齐、信息错误、考核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县公务员局都会要求用人单位严格程序、完善资料,这也会影响到任职定级的时间。
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还需要进行公务员登记。目前公务员登记权限都在市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县公务员局收齐资料后还需要上报市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批,这也需要一定时间。
四、根据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所以,您将来的晋升、考核等都不会受到任职定级文件发文日期的影响。
五、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整改,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将满前,及时督促和提醒相关用人单位做好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如果还有疑问,请致电宜宾县公务员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6206188。感谢您对我县公务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