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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受灾户无房住
2014-10-27 15:16:02
已回复
尊敬的焦书记,您好: 兹有万源市太平镇状元社区村民胡约刚,因2010年7 .17特大洪灾将我房屋严重冲毁,使房屋严重垮塌。 因本人家境贫苦,10岁时,我父亲过世了,为了生计,我长年在外务工,家有一位快八旬的老母亲,双眼失明,天天吃药,是瞎子;嫂子患先天性风湿心脏病,也是天天吃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为医治我母亲及嫂子的病,哥哥为了子女读书,料理家庭事务,现家庭一贫如洗,债台高筑。7 .17特大洪灾把我房屋冲垮,我哥借住他人之处,社区及家里并没有尽时通知我,因为我母亲是瞎子,我现已成家,需回家赡养我的母亲,哺养我的小孩,现向书记您申请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本着为民排扰解难,天下人生,以孝老人为荣,教育子女为责任,浪子也需回头。我恳求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是否允许我原址重建还是另选他址。2010年7 .17特大洪灾已经过去了四年,洪灾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及救济金等。比我受灾 轻都领到1万6到2万不等救济金以及油,大米等生活用品。4年来,我为住房问题,我找社区,太平镇镇政府,市建设局,他们相互推诿,搪塞,和稀泥。但一直没有解决,我曾向万源市长信箱写过信,回复结果是:拆除危房,搬离危房,因是7 .17特大洪灾,社区领导因工作太忙,漏报我的灾情和特殊情况。我又多次找社区领导,领导于2011年8月4日,把我的情况上报,但一直到现在没有解决。现得回家生活,需要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恳请书记责成有关部门了解实情,帮我解决住房问题。可以调查状元社区领导及三社社员,如本人有半点虚假信息,我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太平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4-11-25 14: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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