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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教育局收取大学新生文档邮寄费但不开任何收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23 11:10 已回复

教育局统一向大学新生收取30元邮寄费,但不开任何收据,是否年年如此。另外,根据四川新闻,凡符合条件的特困生,可申请办理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教育局回复今年只有25个指标,现已办完,8月13日,四川新闻发布政策,从8月14日开始先后3次到教育局咨询办理无果,这个指标如何办完的,是否公示,但发布的政策根本没有指标限制,我家是低保家庭,夫妻双方下岗,现贷款读书。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学习了吗,为群众办实事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宁南县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03 09:28

匿名网友:
你关于“教育局收取大学新生文档邮寄费但不开任何收据”的情况反映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统一向大学新生收取30元邮寄费,但不开任何收据”反映的调查情况。由于高校对新生档案要求不一致,一些可以自带,一些要求当地招生办邮寄。往年由于新生自带档案,经常有档案遗失,甚者篡改档案内容,对新生造成不良影响。县招生办考虑到新生档案的重要性和唯一性,本着对新生负责的原则,决定向高校招生办快递新生档案。刚开始代收的是30元快递费,后来与快递公司反复协商后,收取每位新生快递费20元,由快递公司统一出具发票。多交了10元快递费的新生,县招办已全部电话通知来退领,目前已有部分新生来退领。
二、“办理特困生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补助费”的调查情况。我县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由教育局计财股牵头,责成宁南中学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宁南中学按照相关规定,经学校政教处、教务处、年级部及班主任在分管领导组织下反复研究,决定推荐被本科一批、二批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该项资助,并于2014年8月15日——8月21日在宁南中学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了资助对象,于2014年8月26日予以发放,全部是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疑问和建议,可致电0834-4572635。



宁南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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