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要提个问题,请问聚众吸冰毒是不是归派出所警察管呢?我是金牛区、白果林小区青西路4号1幢2单元4楼11号的住户,此房我在出租,发现租客时常聚众吸冰毒,我已举报到西安路、西安派出所了,但一直不见警察来查,我又报警,但他们说我没有证据,调查取证是我们老百姓的事呢还是警察的事?难道非得要有所谓的关系,警察才能对他们的工作负责吗?希望领导能给我们老百作作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