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龙泉茶店民主的一名村民,我想把我老婆和女儿的户口迁到一起一家人真正团圆。但是,到镇上要求签“同意”的时候却说要《宅基地》本本。可是,在几年前,由于支持500KV洪龙高压线建设我家的房子被拆迁。当时,家中老父年老多病,为了给父亲治病和修建房子,我被迫把父亲寄居在姐姐家外出打工。最后在房屋确权时,由于我还没有修建房子,所以就没有《房产证》,就连宅基地也确掉了,只有《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现在,我打工回家没房子住,(这么多年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在外租房子住)想修房子,又说办不了农房审批表,想迁妻女的户口又没有《宅基地》本本和《房产证》。看似简单的事情,却成了老百姓天大的难题,现在我该咋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茶店镇民主村某村民宅基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茶店镇查实,您是茶店镇民主村3组村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您家原有房屋在500KV洪龙高压线建设中被拆迁,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相应补偿,但未农转非,可以在该组新建房屋,而您至今未建。2009年,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茶店镇按照上级安排和有关政策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及宅基地进行了确权颁证。您家无房屋,故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确权颁证。
关于您留言反映《宅基地》和新建房屋的问题。2014年10月23日,茶店镇规建办、国土所、信访办和民主村调查核实,认为您是该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在该组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如您要新建房屋,需按程序申报,具体申报咨询,请您与茶店镇规建办联系(028-84810085)。
关于您留言反映其妻子迁户的问题。2014年10月22日,茶店镇农业办、派出所、信访办和民主村调查核实,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一元化”户籍政策,您妻子的户籍可以夫妻投靠、或迁入实际居住地等方式迁入茶店镇。但必须按户籍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手续,办理迁户。具体办理咨询,请您与向茶店镇派出所联系(致电84810110)
2014年10月23日14时,茶店镇信访办负责人、民主村委员会主任与您在民主村委会当面沟通,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并耐心细致做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您对此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