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书记您好!每年教师节县委和县政府都要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教坛新秀,有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今年在教师节期间每个学校也申报了,教育局只发了个文件,就没有下文了,我们也知道作为人民教师应该注重精神上的追求,我们只是想得到县委和县政府的肯定,能不能让县委政府还是像以往一样,给我们颁发一张奖状,至少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肯定!谢谢!
“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芦山县教师节表彰”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今年教师节期间,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我局开展了“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并向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下发了《芦山县教育局关于表彰2013-2014学年度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决定》(芦教﹝2014﹞304号)、《芦山县教育局关于表彰优秀班主任的决定》(芦教﹝2014﹞305号)和《芦山县教育局关于命名第五届教坛新秀的决定》(芦教﹝2014﹞352号)。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局未另行颁发奖状、证书。若需使用评选结果,复印相关文件即可。
谢谢来信,祝好!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5--6521861。
芦山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