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经济环绕路程征用农村房屋和土地的赔偿方案是怎么样的?
黄丰镇的房屋赔偿方案是怎么样的?请提供相关规定条例,谢谢!
网民:
您好。您留言咨询“成都经济环绕路征地房屋和土地赔偿方案”问题的来信收悉,经县国土资源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成都经济区环绕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是省的重点建设项目,涉及黄丰镇双塘村、丰华村、花龙村三个村9个社,过境段约有5.5公里,占地516亩。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济区环绕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彭山县区域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彭府办函〔2014〕88号)明确规定了高速公路所占用房屋、青苗、附属物、分沿、土地等的各项补偿标准。黄丰镇政府将彭府办函〔2014〕88号文件印发到各村社小组,要求相关村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大会,涉及各社召开社员大会进行宣传。黄丰镇涉及村社均在2014年5月底召开了会议,会上村社干部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认真宣传,且黄丰镇政府派出工作组对涉及村社进行了具体指导。2014年6月,在对农户房屋、附属物、青苗等进行入户调查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对规划占用土地上的农户进行了补偿标准说明讲解。因您系匿名留言,无法给予您回复,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在看到此回复后拨打我县国土资源局电话(3762113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