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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资中尚河半岛楼流氓强买强卖,资中群众靠谁除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12 21:53 已回复

一介平民,务工十载,倾其所有,负债数年,购一新居,近日交房,瘁心装修,地痞流氓,勾结奸商,欺行霸市,目无法度,缺斤少两,吸我血汗,仰头望苍。
近日,尚河半岛交房以来,陆陆续续有不少业主开始迫切的开始装修新居,可是,伴随着装修新居的疲劳和喜悦,地痞流氓的欺压也接踵而来。下面,我就来细数这些地痞流氓和无良奸商的的几大罪状:
一、欺行霸市。尚河半岛接房至今,每天都有很多所谓的商家,其实就是一群地痞流氓,声称自己获得了独家经营权,强制业主购买他们的商品,包括河沙、水泥、玻璃窗户等一系列商品,如果不在他们那里购买,就不让进小区,就连搬运都必须用他们的人,不然不允许搬上楼,更有甚者扬言要丢掉业主在外所购商品。
二、缺斤少两。大部分业主迫于这些地痞流氓和物业的淫威,在这些地痞流氓手中购买了水泥河沙等物,但是所得的水泥河沙明显的不够分量,缺斤少两,并且价格还比外面高处很多。
三、管痞勾结。本应该作为维护小区治安、维护业主利益的物管公司,竟然公然与地痞流氓勾结,协助其损害广大业主利益,无耻之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目前,我国正在提倡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在我法治资中居然有这等事情发生,此等毒瘤不除谈何法治?此等恶人不治群众如何能安居?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此清楚,这群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当地政府应该作何反应,我等群众拭目以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0-22 10:20

    我局重龙派出所社区民警龚泽友试图电话联系发贴人田波(电话号码13920904214)了解该人反映的具体情况,但你手机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联系,后据我局重龙派出所10月12日值班民警讲,当日15时31分接到县局110指令:在重龙镇“尚河半岛”小区一栋的地下车库内有人发生纠纷,要求出警。我局重龙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询问:报案人伍文全(男,资中县重龙镇人)系尚河半岛小区业主,该人于当天下午将自己购买的水泥河沙用货车拖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准备使用电梯将水泥河沙运上楼用于装修,被小区曹建勇(男,眉山市仁寿县人,系该小区物管)等人拦住,不准伍文全使用电梯将水泥河沙运上楼,因此双方发生纠纷。民警当即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及调解工作,在此期间未发生打架斗殴,后重龙派出所调解解决。目前,我局重龙派出所民警密切关注尚河半岛情况,如发现有疑似强买强卖及网络问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将第一时间向县局相关部门汇报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置。希望相关业主到重龙派出所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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