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妈妈今年查出得了乙肝 肝癌,现在正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
她买的有南部县店垭乡新农合,听说回南部县报销只能20-30%? 目前已经花费10余万,医生讲了后期还将多次住院,对我们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所以我想问下她这个应该怎么报销?除了常规报销是不是还有重大疾病报销等? 我们对这个政策不是很熟悉 请您帮帮我们,谢谢!
“匿名”网友你好!
您通过人民网向县委书记何修礼的留言,反映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4年补偿方案》(南卫发〔2014〕53号)文件精神,乙肝和肝癌均不属于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内的病种。您在四川省华西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县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45%。建议您可以向县民政局申请大病救助,咨询电话:5687803。县农合中心咨询电话5523020、5526096。
感谢你的留言!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