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记你好;关于金沙明珠拖欠工人工资一事,我们巳多次找过劳动局和建设局,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你能帮我们过问一下吗。
尊敬的匿名网友:
您好!您关于“金沙明珠拖欠工人工资一事“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查,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联系业主方后得知,业主方当初和承包老板签订的是劳务分包的合同,按照受案范围的规定属于民法调解的范畴。
2、现业主方对金沙明珠工人工资一事表示认账,但由于现住房还未出售,资金无法到位,所以无法及时付清工人工资。
3、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队现仍积极协调,希望你能理解!
回复人:陈早
联系电话:18140385918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