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感谢您百忙之中关心每一位成华人的衣食住行!在成华区东二段68号有一个天伦花园,小区名有着非常好的寓意。可近来物管乱收停车费让小区车主很是无语:没有明文的收费标准公示,想收多少收多少。让物业管理人员给出书面收费标准,回复业主是:我们没有文件,你交不起费可以不停在里面。请书记安排核查,非常感谢!此致
祝身体健康!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区物价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我区物价局执法人员10月13日调查,投诉人将机动车停在天伦花园院内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22小时,天伦花园银通物管公司收取停车费10元。按照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一环路外普通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起价2元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1元”计算,天伦花园银通物管公司应收停车费11元,因此,该公司并未多收投诉人停车费。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天伦花园机动车停车收费公示不规范,我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要求按规定的标准在小区显眼位置公示收费。10月17日我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对天伦花园机动车停车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回访,天伦花园银通物管公司已按我局要求对机动车停车收费进行了公示。
上述回复,我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解释了机动车停车收费的有关规定和调查处理情况,您表示满意。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物价局(电话:84312944)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