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大人你好:我们是小渔洞镇杨坪村村民、就08年灾后重建问题,想请问住在统建房里面过后、是必须要把原住房拆掉吗?(哪怕是留作临时上山干活的住处也不行)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小鱼洞镇2008年灾后住上统建房后要拆掉原住房的问题,经小鱼洞镇调查,现答复如下:
2011年,彭州市灾后重建基本完成。按照《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彭府发〔2008〕36号)文件要求,在5.12汶川地震中,农户凡是自愿选择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异地安置后,原有房屋予以拆除,原有宅基地必须复垦为耕地,原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予以注销,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