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接孩子,把车停在了路边,当时那里停了很多车,个人认为属于临时占道,后因幼儿园推迟放学,导致多停了一会儿,结果被交警开了罚单,接到孩子后上车,交警让我出示驾驶证,我就出示给他看,交警看了后,叫我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我索要驾驶证,交警不给,也没有开具扣留证明,而且罚单也被他取走了,只说“罚100,扣3分”。我想问的是,占道停车不至于扣留驾照吧,为什么要扣留我的驾驶证;就算扣留为什么不开具扣留证明。交通违法我认了,因为我违法在先,虽然我不是故意违法,在我停车之前就停了好多车在那里,也不知道他们被罚了没有。但交警的做法确实有损都江堰市交警的形象,蛮横粗暴,执法犯法,有选择性执法之嫌。希望书记百忙之中抽空过问一下,不胜感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网友违章行为已由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目前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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