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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达县占用土地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9-24 14:39 已回复

我是达县石梯四亚村的 关于修政府组织修安置房占用农民土地是怎么赔偿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0-08 15:09

网民朋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石梯镇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所咨询的四垭村政府组织修安置房占用土地赔偿标准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村民大会一致讨论决定,并签定相关协议。石梯镇四垭村修建安置房占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按照2.5万元/亩进行赔偿,水塘村小学迁址四垭村占用土地赔偿标准是按照0.8万元/亩进行赔偿的。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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