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石盘,小孩2009年生的,2010年领的结婚证,夫妻是晚婚,当时未交罚款,现在交要罚多少钱?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中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第一个孩子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但于2009年已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立案的,按照当年的标准进行处理;如当年未到计生部门立案,则按现在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如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今年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27162元(9054元×3倍),如果有一方是城镇户口,那么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68601元(22867元×3倍)。
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简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28-27028252。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