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长你好.在百忙中打扰你哈.我是梨园村村民.我们村村书记把自己全家人户口就弄到官坝村去了.官坝村国家要征用了.他想弄到那边去得土地款.户口没有在梨园村了.还在梨园村担任村书记.合法不?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方坪乡梨园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李某某,于2003年因多方原因与其妻离婚后,2003年9月与官坝村支部书记结婚,婚后李某某及其子女一直生活居住在官坝村。2013年5月13日(官坝村尚未征用土地),李某某及其儿子、女儿随父走正常程序从梨园村4组迁入官坝村2组。根据户籍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都是合法的。因李某某的党组织关系仍在梨园村,经选举后担任村党支书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