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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农村房屋垮塌重新修建需不需要审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9-16 11:0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乐至佛星镇店子塆村三组村民,因长期外出打工,家中房屋垮塌母亲无法居住,暂时借居亲戚家。现在亲戚儿子结婚,需要收回房屋。我准备把我自己的房屋重新翻建。
请问需不需要审批?
审批有什么程序,找什么部门。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23 17:01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农村房屋垮塌重新修建需不需要审批”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佛星镇店子湾村3组属于县城城市规划区,按照有关规定,该区域内村民重新修建房屋,须由建房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在店子湾村3组)、原房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资料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填报建设规划审批表,经村社和镇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规划办审批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到镇国土所填报建房用地审批表,经村社和镇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在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可按照相关标准建房。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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