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南江县贵民的,我现在在西安打工,可是患上了白癜风,现在西安远大白癜风研究院住院做治疗,医药费以用了一万多了。我想请问一下领导,我这个病可以能用医保报销吗?我所在医院属于报销范围吗?如果可以,请问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又需要哪些手续呀?麻烦看见了帮忙回复一下,谢谢!
匿名网友
你在“县委书记信箱”咨询“白癜风住院费报销”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你在网上留言内容,无法确认你是否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在住院当年按程序缴费参加医疗保险。
二、因“白癜风”在西安远大白癜风研究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在医保报销,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按50%报销。
三、报销所需手续: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参保患者的身份证、信用社的存折或卡、参保证件。出院时,请认真核对住院资料是否齐全,病人信息是否准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四、为方便参保患者异地住院费报销,我县推行了代理报账服务,即治疗结束后参保患者或家属将报销所需手续交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实行代理报账,经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核、审批无误后,如数将报销补偿款打入到参保患者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在代理报账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你确认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下,请将报销所需手续交当地乡镇卫生院实行代理报账。
若你还有其他问题请电话咨询:0827-8227681或8232273。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南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