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关于退伍兵保险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关于退伍兵保险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9-09 22:39 已回复

李书记你好!我是一名96年退伍的士兵,回来后一直自己购买社保,请问我当兵4年能不能4年兵龄算国家交社保4年,算4年已经交社保.我户口是乐山五通桥转到眉山的,当时在五通桥入的伍,能加4年工龄吗?还有我的退伍证上面名字当时部队把我的名字中写成了忠,有影响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25 11:29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军龄能否视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相关情况
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第四十六条第六款规定:“转业、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因此,您当兵的4年军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其退休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军龄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关于您反映退伍证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有无影响的相关情况
针对此情况,您可到档案所在的武装部出具一份为同一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届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坡区人社局社保中心个体保险股办理参保缴费和军龄登记。
谢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