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乐至县中天镇卫生院的一名职工,我院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是基层工资(档案工资+薪级工资)+固定绩效(60%)+奖励性绩效考核(40%)。奖励性绩效40%考核内容包含:1.职工周末或节假日不休假补助2.职工下村补助30元/天3.二类疫苗接种补助。请问这种考核是符合相关规定?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的加班工资和下村补助是否应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内考核。
本人就周末或节假日不休假补助和下村补助这个问题向乐至县卫生局反应了,给予的答复是: 关于反映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的问题。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乐至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卫生局下达的工资总量内,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绩效工资方案。该院召开全院职工大会,每个职工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对院务会(院委会某些成员都不知情)制定的绩效工资方案进行了讨论和投票,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并实施了该院绩效工资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遵循省、市、县有关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和“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一线岗位”倾斜并适当拉开绩效工资差距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该院实施的绩效工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我又向资阳市咨询了绩效工资包含基础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但绩效工资的考核是否包含员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的加班的工资和下乡(村)补助?给予的答复是:根据川人社发〔2010〕45号文件规定: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不包括员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的加班工资和下乡(村)补助。
我不懂就问,我就想搞清楚到底依照谁说的为准。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我到底该依谁的为准”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中天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的相关问题。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关于印发资阳市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资人社发〔2010〕34号),该文件第五条第三款指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发放。文件中未明确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下乡补助不能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乐至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了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县卫生局下达的工资总量内,制定了符合医院实际的绩效工资方案。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资阳市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