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打扰政府和领导表示歉意,其次想说明一下,我是天马镇二郎村九组的村民,08年地震后我们组大部分农房受损,有一部分农户当时参加了增减挂钩政策,因当时各种原因还有一部分农户未参与该政策,现许多农房都是90年前所建,因受地震影响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我们组是在彭清线旁,按规定不能自行建房,但我们组百分之九十九的村民都愿意参加增减挂钩的新农村建设,问一下我们这里还有这政策吗?
网民同志:
你好!您留言反映的意见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项目以村为单位进行申请立项,村民可通过向村委会报名,达到规定的参与户数并按照都江堰市统筹局提出的要求确定好资金投资单位后,村委会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后报都江堰市国土局整治中心进行申请立项。目前根据你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来看,你村规划的安置点共3个,现3个安置点已全面建设完成,你提出的新增安置点意见已不符合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