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镇广场路公交站点(323、326、322)处,早上上班时间段,长期面包车在此非法营运,车况差不说,扰乱了其它人乘坐公交,危及到交通安全。1.建议安装天眼,便于取证
2.早上上班高峰期,建议交警加强巡逻的同时能起到实际执法作用,不能视而不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转郫县红光镇,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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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09月04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位于红光镇广场路公交站早高峰期间确实存在部分面包车非法营运的违法现象,一是红光镇执法人员对公交站面包车不按规定停放进行多次集中整治,并且加大日常管理巡查力度,整治后仍然坚持每天安排巡逻队员对该路段车辆停放秩序进行巡检,同时红光镇将加强与交通局联系,联合交通局加大对非法营运面包车的整治;二是关于在公交站点安装天眼的问题,镇执法大队将该情况上报有关部门;三是早高峰期间,执法人员加强对广场路的巡逻的同时将加大对非法营运面包车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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