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们好,魅力欧镇小区是一个住宅区,不是娱乐区,我住在20号楼3楼,在我楼下2楼经营着滨海音乐会所,每天晚上营业到凌晨1点多鈡,噪音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住宅小区规定的噪音分贝,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我已向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叫我找环保局,我又向环保局部们和文化稽查部们反映了情况,他们只是说他们办理KTV相关营业手续时,是贴了公告的,是我们没有反映。但主要是我们接房时KTV已经装修好准备营业了。在说那公告是贴那里我都不晓得。
现在是这家KTV已违反噪音管理条例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现在我就是想问到底有没有相关部来处理这个事情!
缪丽莎:
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魅力欧镇滨海音乐会所扰民”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现场检查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滨海音乐会所项目,在2014年6月19日向我局报送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我局于2014年6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在批复中,我局对该项目提出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滨海音乐会所按照我局批复的要求,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目前,该项目处于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阶段。经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三同时”建设情况的检查,发现其配套的噪声防治措施未按照我局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和落实。为此,我局于2014年9月4日做出了责令滨海音乐会停业的通知,要求滨海音乐会所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环评内容完成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并需申请审批后方可试营业。同时,我局将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对滨海音乐会所实施监督和管理。
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滨海音乐会所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给周围群众一个安宁的环境。
江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