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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养老保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9-03 21:19 已回复

请问我母亲今年55岁,2014年买的新农保并一次补交了9年的保费,能不能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听说要2012年买了才可以,如果不可以,以后可以吗?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夹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19 09:54

网友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按照川人社发〔2014〕28号文件规定,你母亲可以办理转移,因其城乡居保首参保时间为2014年,转入时可按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即只能转移补缴2014年一年缴费年限,转移后其城乡居保剩余14年需要每年按年缴费完成,需要交到69岁才能办理退休。
按照28号文件规定:“2011年、2012年开展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的县(区、市)参保人员在当地开展试点当年参保的,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可自愿一次性补缴2011年1月1日至当地开展新农保、城居保试点期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其参保时间记载为2011年1月1日”,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因此我县从2012年参保的人员转移后今年最多能补缴4年,及2011年到2014年,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非2012年开始正常参保缴费的,只能从其正常开始缴费年份开始计算转入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同时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54号文件的政策把握和执行口径》的通知精神,在向企保转移衔接时,对于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城乡居保,年满50周岁以上的女性,同样只能一次性补缴其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保缴费标准逐年足额缴满5年后仍达不到15年的,可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所以你母亲只能从2014年开始计算缴费年限,此后须按年足额缴费,直至交满15年,才能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无其它特殊人群保险。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请直接到我局咨询。谢谢你对社会保险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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