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温淑霞是丹棱县板桥村六组村民。2010年8月被搬迁。但时至今日,丹棱县国土局用于安置房屋的用地至今仍未交给开发商,导致房屋无法修建。我母亲现已75岁、父亲已81高龄,现在还在外面租房住,超期过渡得不到规定的补偿。我们多次向县、市、省信访部门反映,至今未果。企盼能通过你们的干预,能让我父母在有生之年能住上新房!!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房屋安置的相关情况
经查,您的母亲系2010年8月与四川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并约定拆迁后该公司在其开发的翰香苑小区7幢安置。目前,该安置地所处位置的土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但征地清场工作还未完成,主要系征收土地上有3户拆迁户对征地补偿标准存有异议,拒不搬迁地面附着物交出土地,致使华信房地产公司无法进行修建。针对此情况,丹棱县国土资源局已成立工作组,负责做好 3户拆迁户的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征地清场工作,督促其开工建设。
二、超期过渡安置补偿的相关情况。
已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对过渡期超期未安置的过渡安置费已明确了增补标准,华信房地产公司现已按增补标准支付了您母亲的过渡安置费。
2014年9月12日,丹棱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电话与您取得联系,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