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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教育 咨询】请学校公示各项收费情况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31 15:47 已回复

今天带孩子报名,看到学校公示收费只有物价局核准的25元教辅资料费,可报名下来,各种费用却高达355元。好多费用(助学读物款、保险费)说是自愿性社会服务费,却是早已开好发票,学生不得不交的。比如新华文轩书收的“秋季助学读物款”120元,好多家长并不知是交去购买什么读物,问收费人员,还拒不解释,只叫家长快交钱,然后拿出早已开好的“收据”,家长索要正式发票,没得。这合理吗?请有关部门查一查,给家长一个明白的说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16 10:30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请学校公示各项收费情况”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1.作业本费:2014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作业本费。2.《目录》内教辅材料费:由物价局核定价格,学校遵循学生自愿购买原则统一代购,对于自愿订购《目录》内教辅材料的学生,学校可代收《目录》内教辅材料费,开学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不补,具体收费标准是:三至六年级均为25元/生•期,七至九年级分别为95元、119元、123元/生•期。3.伙食费:学校食堂实行零利润经营,学校对自愿入伙的学生,按实收取入伙费,不得盈利。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自愿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学校可代收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80元/生。
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已纳入本期开学各项检查工作中,县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杜绝乱收费行为。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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