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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求助】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30 22:5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看完这封求助信件,因我夫妻都是离异组合家庭小孩都不在身边所以再生育一孩子现已一岁四个月(但是在孩子刚出生没多久孩子父亲因事故原因被逮捕现已判刑七年)因为他的出事让我们一家已经到处欠债(过程中的心酸为了孩子自己承受)我一人带着娃娃还要每月支付每月按揭款(四十几平方的房子)面对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我真的无力支付,眼看着孩子就要长大上学(我才能出去打工挣钱养育他)在此我代表全家恳请领导能酌情处理小孩户口问题,民妇万分感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东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17 14:13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治安大队户政部门庚即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按规定新生婴儿入户需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入户。若非婚生育或超计划生育的应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同时,东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作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357号)的相关条款规定,东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通惠街道办事处对您夫妇违法生育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作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罚决定。鉴于您的家庭情况特殊、经济困难,按“四缓收”原则,您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机关上户。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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