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你好,我是古蔺县石宝镇双丰村村民,有一事向书记反应,我村在2013年,得到国开行捐赠扶贫资金100万元的扶贫款,用于我村的贫困农户养羊圈舍改造和购买种羊。可是工程己验收。可我村所上报给国开行领取扶贫款的农户,至今未得到一分钱,就连用于购买种羊的15万元也没有一户农民得到,全部落入了村支书邱XX的手里。希望县委书记过问一下,帮帮我村贫苦百姓。谢谢你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国开行捐赠给石宝镇双丰村扶贫资金落入村支书手里的问题收悉,经石宝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国开行于2012年向石宝镇双丰村养羊专业合作社捐赠现金15万元,划拨到石宝镇财政所账户后,石宝镇政府采取监督双丰村养羊专业合作社先购买15万元的马头羊,经验收后划款的办法,将购买马头羊的款项划给合作社社长邱星雄。这15万元的马头羊买回后,经合作社会员集中讨论决定,一部分放在合作社内集中喂养,一部分由会员农户喂养。无国开行捐赠100万元的事实。
感谢你的留言。
石宝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