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书记您好: 我是蒲江西来镇铜鼓6组人,由于我原住宅08年后就成为危房,11年下半年重建,由于原住宅机耕道太窄,现在的运输车辆不能进入,我新采了宅基地,当地政府就取消了我全家的耕保基金,请问您们上面知道这种情况吗?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耕保金被取消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国土局和西来镇认真调查处理。现就具体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1年下半年,在未取得房屋修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新辟宅基地修建房屋,占用了一部分耕地,经蒲江县国土局制止无效,且旧宅基地至今未还耕,根据《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发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停发您的耕保基金。蒲江县国土局和西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向您作了宣传解释工作,您本人表示理解和同意。
感谢您的留言。
中共蒲江县委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