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站往大佛寺方向 原草店子老路 高速公路桥下 有一伙人私自强行占道经营修理厂 过往车辆及行人无法通行 望相关部门领导彻查此事
网民:
您好!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强行占道开修理厂的当事人叫何XX,该修理厂的位置为原通用机械厂二分厂的厂房及用地。陈XX于90年代通过公开拍卖依法取得原通用机械厂第二分厂的厂房及用地。何XX于2014年6月27日向陈XX租用该处场地(面积约1.5亩,租期三年),修建工房及钢架结构棚从事汽车维修服务业。经核实,何XX未取得相关建设手续,擅自搭建砖混结构工房和钢架结构棚共308平方米。因所搭建的工房及钢架棚均位于厂房围墙范围内,不存在强行占道。
由于当事人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搭建的工房和钢架结构棚位于城市规划区严格控制区内,影响城市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应依法拆除。通过我局对何XX做工作,何XX于9月2日已自行将工棚砖体拆除,保留了钢架棚。我局于9月3日向鼎屏镇人民政府已发出函告,要求鼎屏镇政府立即组织强制拆除保留的钢架棚。目前鼎屏镇政府正在制定强拆方案,待方案审定后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