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这中看我的留言,我是宁江社区天福家园的社员。老房子(建兴社区梧桐街)于08年6月拆迁,协议规定09年12月交房(安置三套一)。房子拆迁后全家搬到外地居住,一直未接到分房通知。2012年8月回家办理孩子上小学的手续,得知一期安置房已经分配完毕。社区书记马亚西说:“分房结束,还剩有二套一,可先购置一套,解决孩子上学的居住问题。”由于当时孩子才几岁,孩子的妈妈一直照顾孩子未工作,经济非常紧张。马书记建议:“ 二套一 可先购一个人(35平,每平1600元)再安置一个人(35平),解决孩子上学期间住房问题。”书记说:“二期分房时安置两个人,再购一个人(35平,每平1600元)既缓解了经济压力又能保证协议规定的三套一住房”。非常感谢马亚西书记的理解和安排!
上诉情况都有组长在场为证。
现马亚西书记调离,二期安置房即将分配,2012年8月社区对我们的房子分配情况都有记录在案,我每次向新的领导反映马书记安排我们在二期购置一人(35平)的情况都一推再推,跑了无数次都没有结果。
现求助张书记能在百忙之中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早日解决我们的问题!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灌口镇处理,你已签订安置房分配书并办完相关手续。目前,“天福家园”二期安置房已经分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