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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剥夺自由,强迫补课,学籍威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20 13:03 已回复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宣汉中学,宣汉二中,每年都实施暑假补课,为了隐瞒事实,补课地点就在学校内,就当照常上课,不补课就勒令其本人退学,逼学生签订补课协议,说是自愿补课,但是每届学生都苦都累,上述无门,美好暑假就这么没了,平时周末补课就算了,暑假补课就实在说不过去了,并且还强迫要学校统一订购资料,从中打折扣,谋取利润,这完全违背了教育的原则,教育自由!望相关领导重视此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宣汉县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25 09:16

网民朋友:
关于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宣汉中学和宣二中每年暑假都在校内补课”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我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构建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良好教师形象,近年来,我局多次重申关于禁止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的规定,并印制了《关于坚决禁止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的通知》,对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胁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以及课堂内容课外上等违反规范办学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了《宣汉县教育系统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重点查处了宣汉中学教师吴某某违规补课收费问题,天生中学初三年级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的问题,清溪宏文校初2014年级组推荐学生购买“中考总动员”教辅材料时收受书商万某某好处费的问题,重拳整治教育“四乱”问题。
宣汉中学和宣二中高三年级顺应学生和广大家长的强烈要求,在假期进行补课的情况属实,但不存在逼学生签补课协议和不补课就勒令学生退学的情况,其他年级也不存在补课的情况。同时,我县各中小学教辅材料均由新华文轩公司提供,由学生或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针对学校和教师乱订教辅材料的问题,教育局一直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执行,坚决禁止违反规定乱订教辅。
教育局责成上述两所学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决治理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切实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宣汉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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