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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企业违反劳动合同
2014-08-12 21:35:03
已回复
我是一个农民工,2012年通过面试与四川方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职位是电工。2014年被公司主管开除,但劳动合同期还未满,所以,我请求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赔付我两个月工资(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我至今仍然没找到工作,金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今日(2014年8月12日)开庭,但是方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拒绝调解,我希望能维护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4-08-26 14: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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