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事业单位人员探亲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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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事业单位人员探亲假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12 09:23 已回复

您好:
请问针对我老公部队转业后在西藏地方单位上班,而我在省事业单位上班,单位根据川劳人险[1983]49号文件规定,说我享受不到探亲假。请问该规定是否现在还在执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19 14:32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均按川劳人险[1983]49号文件规定执行,各级执行的实施办法由有管辖权限的对口人事部门进行解释。省级机关执行办法由省级人事部门进行解释。锦江区无权对省级机关政策执行办法进行解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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