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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绵阳奥林春天二期违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11 20:05 已回复

尊敬的罗书记,您好,我是外地来绵阳工作的老百姓,2010年在绵阳奥林春天二期买了房子,合同上写的2012年6月30日后365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证,但是至今2014年8月还没有办下来,且一直不说明为什么,让我们不知道怎么办。请罗书记为我们外地来绵阳买房的人做主,让我们早日拿到房产证!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20 09:56

网友:
您好!
经核实,四川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奥林春天二期于2014年4月取得了竣工备案证书,2014年5月向市房管局提交了奥林春天二期房屋初始登记的申请,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对该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实测面积审核中发现该项目配套用房与规划证明材料不一致,且未缴纳未售房屋的维修资金,因不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和《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第六条规定,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未予受理,要求其补正资料再提交申请。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已联系开发公司,督促其尽快补正相关材料、缴纳维修资金,待开发公司完善上述手续后,市房管局将及时办理该项目房屋的初始登记,然后再凭相关购房手续办理分户产权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办证的时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可依据合同的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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