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同志你好!我是龙泉驿区建材路228号香水城的一名住户,近日咨询有线广电网络公司有关开通有线电视相关问题,该公司于香水城驻点人员告之要交双倍初装费才能开通(即需要多交280元),请问这是哪条文件规定,有何依据,有这样的道理吗?这样的强行收费合理合法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开通有线电视要交双倍初装费的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文旅局调查核实,按照省广电局、省住建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广发[2011]120号)文件的规定 “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要按照当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配套设置有线电视设施”、“城镇住宅小区工程总体验收项目中应包括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当地广播电视部门办理有线电视的入网手续后方可使用”。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分公司从“香水城”项目报建到施工图审查全程积极跟进,宣传讲解相关文件精神,但开发商仍然仅对5号楼配套有线电视设施,该小区也仅有该栋楼的用户可以正常收看广电有线电视,而其余楼栋仍然未配套有线电视设施。按规定住宅项目的配套建设费用成本应纳入房屋开发成本,但除5号楼外,开发商均未向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分公司支付物价核定的入网建设费用,因此该公司无法按要求对其他楼栋配套有线电视设施。所以,香水城小区未配套有线电视设施的用户需要自行缴纳每户450元的光纤电视入网建设费,如客户自愿选择办理爱家套餐业务,按规定需缴纳280元初装费,如不办理该套餐就不需要缴纳,故不存在“要交双倍初装费才能开通有线电视”。
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家所在的5号楼是按要求配套了有线电视设施的,因此不需要由客户再次缴纳450元的光纤电视入网建设费。您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