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残疾人,叫钟明兴,家住新都区军屯镇郭家村,以前在村里先后任过会计组长,村主任等职。我在村上干了二十二年,把青春奉献给了政府,2007年辞职打工,因为我在村上挣不到1000元/月。现在我儿子大了,我必须重新建房,但我的资金不是很充裕,加上如果在原址建房,对以后的总体规划有很大的影响。为此,我想请政府允许我异地建房,并给予资金上的帮助。毕竟我为社会奉献了22年。我的电话是13666160922,QQ是1821144160
网友,你好!
你留言“咨询新都区有关异地建房相关问题”,经新都区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异地建房的问题
郭家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于2008年12月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08〕1696号)批准立项,实施主体为郭家村村民委员会和郭家村土地整理专业合作社,项目于2010年下半年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实施细则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自愿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到规划集中区建房的农户给予1.3万元/人的建房补助,并完全由农户自己做主决定是否参与。该项目于2011年10月启动建设,于2012年底分房,2013年5月完成配套建设,目前已全面入住。由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已经完成,所以现在不能再参与该项目异地建房。
二、关于改建住房
经新都区军屯镇研究,你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军屯镇人民政府审批后进行原址改建。
军屯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当面将相关情况告知你,你本人表示理解并支持政府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