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您好!有关我7月29日咨询的简阳新市镇金星村二组乡村公路铺设标准和收费标准,次日便得到村支书的答复,说人均收费1200元正常,我组高速公路占地赔款被政府借用。十多年了,被哪级政府借用的村民不知道。我想知道铺设一公里乡村水泥路到底需要多少钱?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中题为《乡村公路》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简阳市新市镇金星村经村民大会同意,按照“一事一议”要求,人均筹资400元,实施了1、2、3社碎石路建设,项目当年已完工,并通过验收。
2014年,金星村积极争取“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指标,为更好开展工作,村两委召开村民大会,通报了相关情况。根据简阳市交通运输局预算,金星村水泥路建设每公里需60万元,“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补助每公里35万元,每公里缺口资金25万元。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缺口资金由村民自行负担。2014年6月,金星村以社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1、3社大多数村民因筹资金额较大,不同意修建水泥路;2社村民大会同意人均筹资800元,修建2社1.5公里水泥路。
综上所述,金星村2社于2012年修建碎石路人均筹资400元,若此次修建水泥路,需人均筹资800元,共计1200元。
修建成渝高速时被生产队和大队借去的钱,当时是借给了新市镇人民政府,现新市镇人民政府正在逐年返还。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