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西南镇红明村二组人,今年一月领的结婚证,我爱人是东北镇户口,属于城镇户口,我想问下我爱人的户口可不可以转至我们村转成农业户,望领导在百忙中能给我这个斗升小民解下疑惑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加快推进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2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按照德阳市公安局的要求,我市已于2013年6月17日全部停止受理“非转农”业务。故您不能将妻子由东北镇城镇户口迁移至西南镇红明村2组。根据现行户籍管理办法,如果您妻子现在西南镇实际居住生活,可将户口迁至西南镇居委会。
我局已跟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并告知了将城镇户口迁至西南镇居委会的办理程序,您对答复表示满意。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