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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关于通知征地后又不证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农民子弟1984  2014-07-28 10:32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
你好!
我是南溪区罗龙镇的农民,今年三月份正是种树苗的时候。我们村的村主任在开社员大会时说:“土地要征用了,你们谁也不能再种作物到地里了。谁种了,征地来后,不赔偿。”在今年六月我再次去村委会咨询征地的问题时,得到村委会的答复是“不征用了,现在想怎么种都行。”六月哪里还是种树的时候啊,俗话说“人误地一天,地误人一年”都耽搁了三个月了。当时我找我们村支书理论,她问了我需要补植的多少。我说大约250株左右,她说会给我处理好的。今天2014年7月28日上午,我浇完果树的肥水,又去找我们支书反应耽搁种树的事。我们支书给的答复是“首先,错不在村里,而是国土部门。其次,现在村委没办法赔偿损失。可以把这次由于国土部门的失误造成的损失记下,下次征地的时候一并补上。”请问下尊敬的书记,我们村支书说的下次征地时把损失补上可行吗?如果可行,我可以找村委出具个书面证明吗?打扰您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26 10:53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人民网网民留言反映通知征地后又不征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区委书记留言,反映通知征地后又不征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4年4月18日,罗龙街道办接到区国土局的通知,由于宜宾市中小学实训基地的建设需要,拟在石岭村2组和4组以及洪桥社区征收土地100亩,当天随即打桩放线,确定了征地范围。2014年4月19日晚上,在石岭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告知村民征地事宜,并提醒了村民不能在打桩放线的土地范围内栽种任何树木。当时没有任何村民提出异议。
2014年4月30日上午,罗龙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由于动漫产业园规划调整, 4月18日确定的在石岭村2组和4组及洪桥社区的土地不再征用,中小学实训基地征地范围重新确定在石岭村1组和5组。并在2014年4月30日下午召开村民代表(扩大)会议,将此事向村民代表、党员进行了传达并作了广泛宣传。至此,全村村民都已知晓这一项目改在石岭村1、5组建设,不再是2、4组。
2014年6月16日上午,您到石岭村委会办公室向支部书记反映,您买好了苗木准备补种在自己承包的几十亩土地里(说是因原先种植的树木部分已死去,现需要补种),但因征地,村委会要求不要再栽种,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不征用自己承包的土地,却也没有人通知您本人可以栽种苗木,从而错过了补种的季节,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村社对征地规划调整及时作了广泛宣传,您是知晓的。因此您说您买了苗木枯萎不能及时种植造成经济损失与事实不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若还有什么问题,请来人或致电罗龙街道办事处咨询,咨询电话:0831-3300154。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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