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昨天上午在长山市场我们报了交警,他们来到苦桥担市场开走了一辆无牌无证的皮卡车,我们想知道对这俩车的处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无牌车的处理结果”,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交警大队及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2014年7月24日上午,荣县交警大队长山交警中队接群众举报在长山市场依法扣留了一辆无牌皮卡车。后经调查,该车系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配发给长山镇人民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用车,该车按规定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配发时资料手续不齐全,导致未能办理机动车登记上户手续。目前长山镇人民政府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了该情况,积极争取尽快补齐资料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要求该车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不得上道路行驶。
2014年7月30日,县交警大队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7006),依法予以该车驾驶员罚款100元的处罚。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