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43岁,离异,有一小孩跟我,阀门厂下岗工人,无房,身体有病,生活困难,请问我够条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够条件,为什么社区迟迟不给我办理,希望领导关心下,谢谢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犍为县低保工作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申请低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我县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34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城乡低保实行“三级审核”:即村(社区)委员会初审、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
因您未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无法查明您户的具体情况。若您还有疑问,可到犍为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833-426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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