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简阳市芦葭镇惠临村人,请问领导我们几年前修乡村水泥路,村上干部要我们每人集资380元,而且现在几年之后因婚迁进我们村的人还要每人交付380元才给上户证明,请问这都是上级的意思吗?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三农”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09年芦葭镇惠临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同意,人均筹资380元,对3.2公里村主干道进行了硬化,全村交通得到改善,方便了村民生产生活。但入村口属芦葭镇民乐村和力士村的0.97公里路段硬化任务,经协调仍由惠临村承担,造成资金缺口二十余万元,经多方筹集,还缺七万余元。2012年6月,惠临村召开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因新迁入户同样享受了硬化路给其带来的交通、生活等方面的便利,决定对新迁入户口筹集380元公路款,用于公路修建时的债务化解。“对新迁入户口筹集公路款的决定”得到了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将该精神在惠临村广播上多次宣传,该村现已收到新迁入户筹集资金4万余元。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