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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归还我们血汗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7-16 15:12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们是魏城镇群益村村民,村上把我们村民修麻石桥退的钱用了十几年了。强烈要求把我们的血汗钱退给我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游仙区魏城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31 15:32

网民朋友: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对你反映的情况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群益村2006年村级财务反映,魏城镇群益村2006年收到魏城镇政府返还麻石桥石河堰承包费32913元(2006年8月22日群益村1号凭证入账),魏城镇用水户协会联合会2006年收到群益村历欠水费32913元(2006年8月22日群益村3号凭证入账)。经查证核实,2006年5月29日,魏城镇用水户协会联合会收到群益村2006年度水费12500元(2006年8月22日群益村3号凭证入账),另由于群益村村民未及时上交农业生产水费,致使村集体累计欠魏城镇用水户协会联合会水费3万多元,故村集体用麻石桥石河堰承包费返还款32913元抵转了村集体历欠水费。
现在你们想要村集体将麻石桥石河堰承包费返还款发放到每户手中,前提是必须收齐村民历欠水费。水费是农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性费用,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理应由村民负担,所以,麻石桥石河堰承包费返还款只能待村集体收齐村民下欠水费或集体经济好转后再向村民兑现。若还有疑问,请与魏城镇三资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朝贵,联系电话:2744152。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游仙区魏城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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