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区3现在是怎么补偿的?都3,4期,物价年年涨,你们标准不涨,安置房修到,镇南那里你们一直处理不下来!
网友:
您好!现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区3期现在是如何补偿的问题。
我镇的征地拆迁补偿是按照《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邻水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邻府发【2013】34号文件)规定实施的,被拆迁户涉及的费用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林木补偿费、建筑物拆迁补偿费、附属设施费、过渡费、搬家费等。涉及高滩镇3期4期的征地补偿标准也必须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文件内容(28页)请到高滩镇川渝合作示范园征地拆迁办公室咨询了解。联系电话:3666789。
二、关于反映都3期4期了,物价年年涨标准不涨的问题。
由于《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邻水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邻府发【2013】34号文件)自2013年7月4日才开始实施,为我县目前最新的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拆迁补偿均按照该文件执行。
三、关于反映安置房修建到镇南,一直处理不下来的问题。
根据最初的规划,安置房确实是规划到镇南1组和平安寨1组,但由于镇南1组和平安寨1组的部分村民不愿搬迁,导致了工期延后。目前,根据被拆迁户的意愿和我镇工作方案的调整,已经重新选址在平安寨3、4、5、9组的位置修建安置房,重新选址也得到了一期、二期、三期拆迁户的一致同意。同时,我镇将进一步推进镇南1组、平安1组的征地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