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请问为什么别的地方离异女士户口都可以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我都离婚两三年了却一直不能办理,一开始是地方队长不同意,现在又说派出所不同意,如果我不再婚那是不是就永远都不能迁移户口,请问为什么我们这里就这么难办理,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人口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户口迁移”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办法》(市府令10号)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搬迁范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范围内,不得办理户口迁入;以及乐山市公安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办法》的通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搬迁范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范围内,除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必须入户外(如出生、刑满释放、军人退役、婚嫁),不得办理户口迁入,婚嫁只限于初次结婚。
经查,九峰镇尖山村5组属于政府征用土地区域,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九峰镇尖山村5组在征用土地拆迁期间,你因离婚申请迁入属于暂时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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