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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回乡创业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7-13 09:49 已回复

尊敬的县级领导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回乡创业做种植土地使用上有什么支持?旅游建设有什么支持(如农家乐什么的)?或者有什么扶持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江县农业局、旅游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22 16:11

匿名网友:
你在“县委书记信箱”中写信咨询“回乡创业做种植土地使用上以及发展旅游产业(如开农家乐)等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现回复如下:
一、在土地使用方面的扶持政策如下:
首先,你可以采取租赁、入股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租赁就是指转出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城乡居民或其他业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租赁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入股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自愿联合组成土地股份公司或合作社,由股份公司或合作社取得相应的土地经营权,进行统一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流转的转出方可以书面委托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机构采取转包、出租或股份合作方式流转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代为协商、代为签订合同等。受委托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机构应与转出方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价格由流转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也可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招标、挂牌、拍卖确定,或委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或参照当地同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准价格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准价格由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具体的农业产业方面扶持政策有:按照县委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新评为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当年分别扶持奖励10万、5万和2万元。对首次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当年分别扶持奖励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荣获国家、省、市政府或农业部门评定的“市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称号的分别扶持奖励1万元、2万元、4万元。县财政每年扶持10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每个合作社奖补1万元的信息平台建设资金。当年新增实行标准化种植(养殖)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耕地100亩或林地500亩以上,连片发展南江特色产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增量部分优先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倾斜。
当然在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科技创新等方面还有许多政策扶持,我们欢迎你回乡创业,会积极的给予你支持和配合,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打电话咨询农业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0827-8222757)。
二、关于旅游(如办农家乐)方面的扶持政策:
近年来,随着光雾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成功申报、国家首批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成功创建,我县的旅游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已建设农家乐161家,其中二星级19家、三星级13家,乡村农家乐的发展均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模式,统一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和运营,乡村旅游发展态势好、农家乐运营效益显著。在管理上,一是县旅游局采取定期对农家乐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二是免费为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在评定星级农家乐上给予支持。
我们热忱欢迎你回乡创业,为南江的发展奉献力量。
祝您生活美满、事业有成!
南江县农业局、旅游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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