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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海浪360  2014-07-11 12:32 已回复

彭山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什么时候整合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相关补充医疗保险。整合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的交费标准、交费时间、报销标准和比例,是否支持省内跨地区(如在成都市医院看病)医院可直接结算报销?请相关部门能即时回复相关政策和办理联系方式。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16 16:08

网民:
您好。您咨询“城镇医疗与新型农村医疗何时整合问题”的来信收悉,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管理,目前尚未整合,也未实施省内跨地区住院直接结算报销工作。至于何时整合,需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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