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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农村土地承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7-05 23:03 已回复

我是廖叶镇二村村民 我买了有几千颗拂手树苗,现在排栽到地里的 ,我的树苗可以栽大半个生产队,明年就要移栽了,请问办专业合作社 要些什么证件,在哪个部门办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工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08 17:37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7月5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我是蓼叶镇二村村民,我买了有几千颗佛手树苗,现在排栽到地里的,我的树苗可以排栽大半个生产队,明年就要移栽了,请问办专业合作社要些什么证件,在哪个部门办理,谢谢”帖子营山县工商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部门
南充市营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点及联系方式
营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大礼堂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817-8213862;联系人:龙希革。
三、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成员应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
1.农民成员身份证明:农业人口户口簿;
2.非农民成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
3.无农业人口户口簿的成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4.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
五、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设立人签名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营山县工商局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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