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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关于多次分户15年未分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6-23 17:23 已回复

何正武,简阳市石桥镇利民村二组,从十五年前开始,队上单独收我那份税收杂费等,一直到现在一人共八分天地每年40元的灌溉水费也是单独向我收的。从2006年开始我的信用社的财政补贴一折通也是我的户名,这些都说明承认我一个人一个户口,但是十五年间也找了队上,也多次到派出所排队分户,对方都态度恶劣,直接说我不能分户,排队的人也多,没有任何解释的余地。这几年石桥镇才实行控制区,我觉得不能成为不为我分户的理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7-03 16:40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关于多次分户15年未分成”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以前农税、灌溉水费等您确为单独上交,这是因为您与亲属分开生活,社上为方便收取费用,故在收费时按人平进行收费,财政补助一折通也是为了方便发放补贴,单独通知您办理。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石桥片区户口迁移办理、农村建设用地审批、房屋建设审批的通知》:石桥镇利民村二组自2013年11月11日起为控制地区。根据规定,控制地区“除因婚女到男家、有女无儿户男到女家(多女无儿户,可允许一个女婿上门入户)、生育外,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以及分户手续。”而您在“三封”之前,未向村社申请办理过分户相关证明材料,故不能办理分户。
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简阳市公安局户政中队:028-27266123。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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